小说《闪婚:将玫瑰宠在掌心》,主角白昭宁,亚瑟,故事讲述了:他是唯一的伯爵继承人,拥有众星捧月的地位,和无人能敌的权力。在他的国家,他就是神明一般的存在。可他却有一个毛病,不喜欢女人,更不近女色。人人都称可惜,他不会有接班人。直到那天,她拦住他的车辆,想让他买一束玫瑰花,送给爱人。他看到她手中的戒指,直接将她带回家。后来,他对外宣布结婚,将她捧在手心里,养成娇滴滴的小玫瑰。多年后,她问他:“你是不是对我一见钟情?”他:“其实,我们早就见过。”那年,她的母亲救了他的母亲,他的母亲一直想报恩。如今她落了难,他就给她一个家。
他整了整西装领口,脸上堆出一个慈父的笑容,快步朝亚瑟走过去。
他的脑子转得飞快——兰森家族,Y国伯爵,这是条多大的鱼?只要能搭上这条线,林氏那点资金缺口算什么?他可是白昭宁的父亲,这个伯爵再厉害,也得叫他一声岳父。
“贤婿——”他伸出右手,脸上挂满了殷勤,“没想到您亲自来了,也不提前说一声,好让家里准备准备。我是昭宁的父亲,林远洲,咱们以后就是一家人——”
话没说完。
亚瑟站起来,转过头看他。
那双深褐色的眼睛在离开白昭宁的瞬间就变了——方才的温柔像被一把刀齐齐斩断,剩下的只有冷。
不是冷淡,是真正的冷,冷到骨子里。
被那双眼扫过的感觉,像是寒冬腊月被人泼了一盆冰水。
“林先生。”他的语气平淡,但每个字都不带任何温度,“我们很熟吗?”
林远洲的手僵在半空。
五根手指伸着,收也不是不收也不是。
周围的人都看着,有几个太太捂着嘴在偷笑,声音不大,但在这个安静的角落里听得格外清楚。
他的脸从白到红,又从红到青,最后变成一种说不上来的灰败颜色,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。
苏吟秋终于撑不住了,拽着林语嫣的胳膊,声音发抖:“走。”
林语嫣被她拖着往外走,高跟鞋踉跄了好几步。
走到门口的时候,她回头看了一眼——白昭宁坐在那里,亚瑟已经站起来了,正低头跟她说些什么,一只手搭在她椅背上,姿态亲昵又自然。
那个画面,像是在她心口捅了一刀。
白昭宁压根没看她。
她正在数落亚瑟。
“你什么时候到的?飞机几点落的地?吃没吃饭?你这人怎么什么都不跟我说。”
亚瑟微微偏头看着她,嘴角的弧度在所有人里独她一份,是旁人花钱都买不到的那种宠溺:“你问了五个问题。我先回答哪个?”
“一个一个回答。”
“刚到。私人飞机。还没吃。想给你惊喜。至于为什么不告诉你——”他顿了顿,伸手把她鬓角一缕散下来的头发别到耳后,“because I can't stand being away from you for one more day.(因为我一天都忍不了,何况两天。)”
白昭宁的脸终于红了。
她自己都没注意到,她的手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被亚瑟握住了,十指扣在一起,放在他膝上。
顾星杳端着酒杯站起来,拍了拍裙子:“我去趟洗手间。”
“你去洗手间干嘛?”白昭宁问。
“避避邪,”顾星杳头也不回,“你俩这画面太闪了,闪得我眼睛疼。伯爵大人,管管你家这位,别逮着人就杀狗,狗也是要面子的。”
拍卖会散场的时候,宴会厅门口堵成了一锅粥。
记者们被保安拦在红线外面,闪光灯劈里啪啦地冲着门口轰。
所有人都想拍到一个画面——亚瑟·兰森和白昭宁同框的正面照。
但八个黑衣保镖围成一道人墙,把两个人护得严严实实,只留给镜头两个背影。
白昭宁挽着亚瑟的手臂,深海蓝的裙摆拖在大理石地板上,步子不快,姿态从容得像在自家花园散步。
亚瑟微微侧着头,听她说什么,嘴角挂着那个全场只有她一个人能看到的笑。
两个人走出旋转门,一辆黑色的劳斯莱斯已经等在门口。